通知公告
集团动态 媒体关注 官方微信 视频专区 热点聚焦 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0     点击量:

青岛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老法院平房出租项目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老法院平房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

QDCS2024091

3.采购内容

image.png

4.承租商资格条件

4.1资质要求

(1)承租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求的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j9九游会集团网站(/News/4027.html)发布。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地点:青岛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凰蹲山路1810号)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承租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2重要说明: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的谈判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租单位自负,不参加报名的承租单位无投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岛市黄岛区凰蹲山路1810号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

承租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承租单位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承租意向金

8.1.交纳金额: 50000.00元

8.2.交纳方式:承租单位以电汇、网银、现金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交款备注栏注明“…承租意向金”或“…项目编号承租意向金”,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不能及时退还保证金不负责任),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黄岛支行

账  号:37101997806051000097

8.3.各承租单位的承租意向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小组。

承租意向金提交单位应与承租单位名称相一致,中标后承租单位承租意向金转为租金。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 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阳光大厦10号

联 系 人:翟云鹏

联系电话:85166923

9.2代理机构:青岛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凰蹲山路1810号

联 系 人:刘军伟

联系电话:15621016615

//